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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出勤率的规定:
学生必须每科出全勤. 事假(包括无故不出勤) 不得超过规定课时的30%, 病假不得超过40%,
否则将取消相应考试资格. 例如: 从开学之日起到第一次outcome 考试期间,出勤率未达到70% 或者60%者,
将取消第一次outcome 考试资格;从第一次outcome 考试至第二次outcome 考试期间,出勤率未达到70%
或者60%者 将取消第二次outcome
考试资格,以此类推。因上述原因未参加考试者将无资格参加“重考”(REASSESSMENT) 与“重做”(RE-DO),
该课程成绩为零,需跟随下学年参加该课程学习的班级进行“重修”已取消相关outcome的课程。(有关 RETAKE,
详见条款5)。
2.病、事假申请:
学生病、事假申请由各班班主任统一管理。
各科任课教师不单独接受学生病假、事假的申请。学生如请假,须填写申请单,由班主任签字并通知任课老师才能生效。
3.上交作业及考试试卷的规定:
如各科任教师布置的作业 (assignments)或(和) Outcome Assignments
(包括RE-DO) 无需当堂完成,
则学生必须在任课教师规定的时限内将作业或(和)考试答卷交给各专业负责教务老师,签字确认,由教务老师整理统一交给任课教师,
任课教师与其进行人名及数量核对后进行作业或
(和)考试答卷的交接。学生除有特殊原因经教务处批准外(从老师布置报告到规定上交时间止,病假,
事假学生除外),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并上交报告给指定老师的同学一律重修.
对于闭卷考试,参加考试的学生可以有一次参加Re-do考试的资格。无故没有参加考试的学生取消考试资格(病假,
事假学生除外)。监考教师应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并要求交卷的学生签名确认。学生交卷的名单应随考卷一同存档。当学生和教师对于交卷问题产生分歧时,以考试时的名单记录为准。
4.重做 (Redo)、重考 ( Reassessment )及不及格(Fail)的规定:
学生在满足出勤率、按时限完成并上交作业与试卷,并没有违反条款3中关于考试和作业的规定等前提下,
原则上有资格参加专业课考试(非Graded Unit )的“重考”与“重做”。
由任课老师决定学生是否有“重做”(Redo)的机会,在checklist上标明,但“重做”(Redo)只能一次。
任课老师可根据实际情况,给“重做”(Redo)仍未通过的学生安排重考( reassessment )。
如果客观条件允许,重考应启用与第一次考试相异的试卷。如果经过以上任课老师安排的“重做”(Redo)或重考(
reassessment )仍未通过的学生其该科目的成绩为不及格,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凡任课教师认为学生的考试答案不认真,或有50%或50%以上的标准不符合要求,
教师有权给该生的该考试成绩不及格(Fail), 该学生将不得Redo。
考试当日由于病、事假(而非长期缺勤40%的病假)未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可允许参加补考。补考时间由教务处和任课教师协商统一安排。
5.关于学科重修 (Retake)
如学生出现出勤率不足,作业及考试有抄袭(见条款9)现象;由于未经教务处批准的请假导致考试未能出席;或按规定经过“
重做 ”或 “重考”后仍然没有通过等情况,该学生相应科目成绩为不及格。 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安排重修相应科目。
各学科重修将被安排至下一学年与其下届学生相应的科目学习同时进行。 重修的学生需交纳每学科每个task
600元人民币的学科重修费。毕业班最后一学年被允许重修的学生可选择重修在其正常毕业之前完成(以下称为补修)。
补修将由学校在学生毕业前另行集中安排。补修费为每学科每个task 600元人民币。
6. 留级、劝退学生规定
学年末, 经过Re-do后, 共计有3门课程未通过的学生作留级处理. 在学年末有5个outcomes作业不交,
经提醒后仍不能在规定时间上交者, 做劝退处理.
7. 成绩管理规定:
学生的专业课成绩由教务统一管理。
各任课教师应在考试进行一周之后告知教务重做或者重考学生名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安排补考,并将 outcome (s)
或者各科目的最终成绩(经过重考和重修之后)上报教务。
由数据管理员统一录入到成绩管理信息系统中。学生可凭借其学生ID和密码,
登陆该系统,自行查询已录入的成绩信息。各任课老师将学期所完成所有科目(Graded Unit
除外)的全部最终成绩(包括学生获得学分情况)汇总到教务的最后期限为该学期考试周结束后的一周内。上交的成绩不得改动。如特殊情况需要改动的,
任课教师需要递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教务批准后才能安排。
8.关于综合考试(Graded Unit)的规定:
学生的综合考试不可进行重做。凡有一门课程不及格(fail)的学生不允许参加综合考试。如果综合考试成绩不合格可以首先申请查阅试卷,如确实认为成绩不理想,则需申请参加该考试的重考(Reassessment
),但需经任课教师同意。如老师认为该生考试试卷不认真,有50%或50%以上不合要求, 可取消该生重考的机会。Graded
Unit
的重考必须启用与初次考试相异的案例和题目。由于学校需要为参加重考的学生单独安排一段时间的集中辅导,因此凡申请参加GU重考的学生需交纳每次600元人民币的考试辅导费用。
如学生参加GU重考仍未及格,该综合考试按不及格记录。 学生不能获得相应学分。学生可以申请参加相应GU 的 重修(
见本规定第5条).
9. 作业及考试的审核规定:
学生平时的作业是对学生综合能力考察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学生的作业较好,而在考试时答的不好,
老师可酌情注明而让其通过。上交考试试卷内容如出现相同或雷同现象,由任课教师提出报告,并将相关证据提交内审组,对事实进行审议、调查,如内审组成员认定此情况属于抄袭现象(
Plagiarism
),所涉及的相关学生将都不能得到该科成绩,并取消参加补考资格,一律按学科重修处理。学生的考试成绩如被选内审、外审,以内审、外审的结果为最终成绩。
10.对于试卷查询的规定:
学生考试成绩出现不及格(Failed)情况时,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任课教师提出试卷查询或者成绩复核的书面申请。任课教师与教学负责人商议同意后可查询成绩并对学生的申诉给与最终判定。试卷成绩未经内审组同意不得修改。超过申请期限的复核成绩将不予受理。
11.学生申诉规定:
学生如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教材及管理等方面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可随时向教务递交书面意见书或建议书。教务处根据意见书或建议书,
对事实进行调查后做出相应决定。
报名办法(推荐网上报名)
A、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可入学交验)、1寸照片3张邮寄到招生办公室,报名费50元用汇款单寄到招生办公室。
B、通过电话、传真报名。
C、报名时间:从即日起额满为止。
D、经审查合格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开学凭录取通知书报到(详情见入学须知)。
E、开学时间:请按通知书上规定时间报到,届时学校在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均设新生接待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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